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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库发改委2026/10/10广元科技研究院

政策解读|《湖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印发:力争新增能源费用托管超50亿元,全面推进高校医院智慧能碳升级

深度拆解鄂管文〔2026〕69号核心指标与典型案例: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下降8.5%、能耗下降5%,重点推广整县(区)与高校医院能源费用托管,全面普及智能计量表具与碳资产管理平台(附全文)。

政策解读|《湖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印发:力争新增能源费用托管超50亿元,全面推进高校医院智慧能碳升级

导读:2026年10月,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湖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鄂管文〔2026〕6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7大重点工作典型案例。方案明确提出:以2025年为基数,到2030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重点在高校、医院及整县(区)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力争“十五五”新增托管项目合同金额超过50亿元,并全面推进智能计量表具普及、能耗数据自动采集与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平台建设。本文将深度拆解方案核心指标、能源费用托管典型模式与广元科技数字化赋能方案,并附《工作方案》原文。

一、核心目标与八大刚性量化指标(2026—2030年)

《工作方案》全面对标国家《“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围绕碳达峰目标与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划定了极具约束力的“十五五”量化指标体系:

  1. 三大核心降碳节能节水指标(到2030年,以2025年为基数):统计范围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
  2. 能源费用托管市场规模突破50亿元:大力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鼓励支持整县(区)和按行业、按系统整合等规模化托管模式,重点突破高校、医院等高能耗公共机构,力争“十五五”期间新增托管项目合同金额超过50亿元。
  3. 用能设备更新与新建建筑强制配置能源管理系统:重点实施围护结构及供暖、照明、空调、电梯、变配电、算力设施节能改造,新增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不低于80%;明确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优化节能降碳设计、配置能源管理系统。
  4. 终端电气化率达65%,煤炭占比压降至5%以内:全面淘汰落后燃煤设施,全省公共机构煤炭消费总量比例控制在5%以内,有条件地区实现燃煤清零;加快食堂灶具、医疗消毒设备电气化替代及空气源热泵应用,全省公共机构用电占能源消耗比例达到65%。
  5. 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与虚拟电厂融合应用:鼓励公共机构加装分布式光伏系统,探索应用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技术模式,优先自发自用并鼓励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党政机关年度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
  6. 省级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平台与示范创建:研究建设湖北省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平台,大力推广公共机构碳普惠平台,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高标准创建6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左右能效领跑者、6家左右水效领跑者,积极推荐参评国家绿色算力设施。

二、政策风向标:从“单点设备改造”迈向“整区/院区打包托管+数智平台”

值得高度关注的是,本次《工作方案》专门随文印发了7个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前5个全部聚焦于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与合同节水管理,清晰勾勒出“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四大落地范式:

  • 范式一:整区打包“8+1”托管模式(武汉市武昌区案例):武昌区政府中山路办公区采用“财政资金零投入”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落地“1个智慧能碳管理平台 + 8大低碳场景(充电桩、储能、楼宇照明、太阳能路灯、中央空调、分体空调、节能器、光伏发电)”,改造后综合节能率达26%,年节电57万度、光伏发电28万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公共机构整区打包签约。
  • 范式二:大型行政中心园区“机电改造+综合能源平台+屋顶光伏”一体化(孝感市行政中心案例):对16.2万㎡园区内中央空调、配电、照明、用水、燃气等11大类8000余个点位实施节能改造,搭建智慧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并建设4500㎡分布式光伏,实现同比综合节能率21.51%,年节约水电气费168万元。
  • 范式三:老旧机关办公楼AIoT“能碳双控”改造(湖北省住建厅案例):针对投用20余年的既有建筑,实施智能温控空调改造(节能20%以上)、毫米波雷达AI网关智慧照明(节能40%以上)、28.6kW光伏+固态储能光储一体,并搭建公共建筑能碳管理平台,运营期综合节能率高达37.6%。
  • 范式四:医院动态能耗基准托管与高校DMA智慧节水(武汉市第七医院、中国地质大学案例):武汉市第七医院针对新老院区并存与医疗业务量变化,建立动态能耗基准与“源-网-末端-平台”闭环,运维成本节约20%;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通过合同节水管理建成水电节能监管平台、DMA分区漏损监测与无人值守智慧水泵房,校园管网漏损率降至6%,生均用水量居全省部属高校最低。

三、行业机遇与挑战:50亿托管市场背后的数字化底座刚需

《工作方案》第(十二)条专门强调“夯实计量统计基础”,要求大力推广应用智能计量表具,对电、水、气、热实行精细化计量,推动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自动采集整合,实现定额指标管理、智能诊断、能效对标、碳排放核算。这意味着无论是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还是参与50亿能源费用托管市场的综合能源服务商(ESCO),都面临三大核心数字化需求:

  1. 规模以上公共机构“能效碳效分级诊断”需要精准分项计量:医院、高校、大型场馆建筑年代跨度大,空调、照明、动力、特殊科室/实验室用电混杂,必须通过智能远传表具与物联网网关实现三级分项计量与自动采集。
  2. 能源费用托管(EMC)长达6~10年的周期需要透明的M&V对账平台:托管项目涉及天气冷热变化、建筑面积增减、门诊/教学人数波动,唯有建立数字化动态基准线与节能量测量验证(M&V)平台,才能消除业主与托管服务商的结算分歧。
  3. 光储直柔、充电桩与虚拟电厂需要楼宇级EMS协同调度:随着公务用车90%新能源化与屋顶光伏高比例铺设,公共机构从单纯的负荷端转变为“源网荷储充”微电网单元,亟需具备需求侧响应能力的智慧能碳管控系统。

四、广元科技破局方案:赋能公共机构“智能计量+智慧能碳+能源托管”全栈升级

北京广元科技深耕公共建筑、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与政企园区能碳数字化22年,紧扣《湖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要求,提供从底层智能表具采集、楼宇智慧节能控制到区域级公共机构能碳监管与EMC托管运营的全栈解决方案:

  • 1. 区域/省市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与碳资产管理平台(GEM-Cloud):协助省、市、区(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管辖区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的电、水、气、热自动采集数据,内置《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与能耗定额标准算法,支持能效碳效自动分级、定额超标预警、绿电/碳普惠抵销核算,并与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无缝对接。
  • 2. 高校、医院与大型公建智慧能碳及节水管控系统(GEM-Build + GEM-Water):满足方案“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医院配置能源管理系统”的刚性要求,集成中央空调AI群控寻优、公共区域智能照明控制、配电安全监测与校园/院区DMA给水管网分区漏损监测,典型项目综合节能率达18%~35%。
  • 3. 整区打包与高校医院能源费用托管数字化运营平台(GEM-EMCPro):专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EMC)及合同节水管理打造,支持多维度动态能耗基准建模、节能量自动核算对账、托管合同全生命周期财务管理及智能运维工单派发,赋能平台公司与节能服务商高效落地“整县(区)打包”托管项目。
  • 4. 公共机构“光储直柔+充电桩+虚拟电厂”微网协同(GEM-VPP + 智能网关):统筹办公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储能一体机、公务车有序充电桩与可调空调负荷,优先保障绿电自发自用,并支持一键聚合参与电网削峰填谷需求侧响应,助力打造“零碳公共机构”与“能效水效领跑者”。

依托北京总部研发中心,以及北京广元科技云南分公司(昆明)、西安分公司、贵阳分公司和辐射华中及全国的6大区域本地化服务团队,广元科技已成功服务众多省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部属重点高校与三甲医院节能降碳工程,期待与各级公共机构及生态伙伴携手共建“十五五”绿色低碳示范标杆。

五、附:《湖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政策原文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管文〔2026〕6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机关事务工作“十五五”规划》和《“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碳达峰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以2025年碳排放、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2030年统计范围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为服务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力量。

二、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机构碳达峰

(一)强化降碳目标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部委下达的节能降碳目标,强化分级分类管理,科学测算确定省本级和各市州“十五五”公共机构碳排放和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准确核算碳排放强度年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适时修订定额标准,依据定额标准和单位实际确定各单位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开展规模以上公共机构能效碳效分级,针对性实施能效碳效诊断。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鼓励和支持整县(区)和按行业、按系统整合等规模化托管服务模式,重点推广高校、医院等领域托管服务,力争新增托管项目合同金额超过50亿元。

(二)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鼓励支持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以及供暖、照明、空调、电梯、变配电、算力设施等综合能源系统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改造,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运行管理。鼓励结合办公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大中修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重点支持节能降碳效果突出的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新增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占比不低于80%。引导公共机构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优化节能降碳设计、配置能源管理系统。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控公共机构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全面淘汰落后燃煤设施,全省公共机构煤炭消费总量比例控制在5%以内,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现燃煤清零,非集中供暖、热水系统优先采用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公共机构加装分布式光伏系统,探索应用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技术模式,优先自发自用,鼓励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食堂灶具、医疗消毒设备等电气化替代,全省公共机构用电占能源消耗比例达到65%。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占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总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按照“急用先建、确保需求”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倡导践行绿色降碳行动。研究建设湖北省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平台,探索开发公共机构自愿减排方法学,积极融入碳市场建设。大力推广湖北省公共机构碳普惠平台,鼓励公共机构在政府绿色采购、开展大型活动、绿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积极应用核证自愿减排量、碳普惠等市场化机制抵销碳排放。推动全省公共机构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提升绿电消费比例。因地制宜集成运用绿色低碳技术,努力构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场景,探索打造一批零碳公共机构。

三、促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

(五)大力推进节水增效。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开展各地区公共机构年度用水指标实现情况、节水管理制度制定和重要节水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推动用水强度持续下降。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新建、改扩建项目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加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广智能用水管理技术设备。因地制宜推进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市场化模式,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相关制度标准。

(六)扎实推进反食品浪费。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强化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全链条管控,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贯彻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国家标准,高质量开展年度统计调查。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杜绝食品浪费行为。推动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七)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推进县级城市公共机构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持续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进公共机构系列活动,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能。严格执行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以竹代塑”产品。

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世界粮食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公共机构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发挥湖北教育资源优势,聚焦高校、医院等重点领域,结合机关、学校、医院差异化用能场景,实施精准化、场景化线上线下宣教,普及绿色低碳知识,培育绿色文化氛围。组织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遴选,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宣介推广力度。

(九)积极倡导绿色办公方式。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加强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调剂利用,积极通过修旧利旧或公物仓盘活共享。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产品、设备、设施和服务。加强节电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实施分时分区照明,减少待机能耗,及时关闭设备电源。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控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

(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创建指标、严把创建实效,高标准创建6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左右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6家左右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做好中国节水奖、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公共机构领域参评和推荐。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配合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加强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宣传。随本文附相关公共机构典型案例,以标杆示范引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提质增效。

五、提升能源资源节约管理能力

(十一)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适时修订《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构建数量精简、逻辑清晰、务实管用的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标准体系,修订《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地方标准,研究制定《湖北省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规范》。宣传贯彻《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规范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

(十二)夯实计量统计基础。推动能源资源计量升级,大力推广应用智能计量表具,对电、水、气、热等实行精细化计量。深化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普及运用,推动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自动采集整合,加强数据分析运用和安全管理,统筹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与碳排放管理、资产管理等平台整合共享。助力实现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指标管理、智能诊断、能效对标、碳排放核算等,提高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十三)增强专业能力素质。推动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课程内容,助力领导干部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国家部委组织的相关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班等,提升远程培训实效。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理论与实务研究,高质量做好课题遴选,推动课题成果转化。组织编写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和实用工具书籍,及时开展重要政策解读,组织节能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强化方案实施保障机制

(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各公共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节能降碳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合理的节能管理或改造措施,并确保节能降碳实效。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协同配合,抓好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协调建立与“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做实本级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加强对下级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指导和监督,指导教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省机关事务局会同省发改委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工作方案实施情况,带头抓好省直机关节能降碳工作,做好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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